重点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是本室文献情报管理部门,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机构,资料员通过收集、管理文献资料为读者服务,其职责范围是:负责文献资料的收集、加工整理和管理工作;努力改善服务条件、创造和提供良好的阅览环。为进一步搞好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特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 资料订购、收集制度
第一条 订购资料应适应重点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需要,订购种类、数量及资金数额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第二条 凡经实验室派遣出国和参加国内学术会议、调研等工作,必须在返校后15日内,将后收集到的资料交资料室一套。
第三条 建立资料订购,收集登记薄,对资料情况及订购凭证做好登记和保存。
第二章 资料保管制度
第四条 对收集、订购的资料进行全面验收并做详细登记。
第五条 对各种资料按自定方法进行系统分类、装订、上架。
第六条 每季对后收集的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防止受潮、虫蛀等。
第七条 第年对当年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整理,包括:资料摘抄、选择、合订、归档等。
第三章 资料查阅制度
第八条 本资料室资料,只供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客座专家、工程技术人员、职工和学生)查阅,一律不外借。
第九条 入室读者除本人的笔和笔记本外,其他物品(如书包、书夹、个人书刊、大衣等)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第十条 读者要自觉爱护刊物资料,不许拆页、卷刊、撕页。要轻拿、轻放、轻翻页,刊物资料阅后放回原处。
第十一条 室内严禁喧哗,保持肃静。
第十二条 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扔纸屑果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