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奖学金章程

发布人:Super User  发布时间:2006-02-23  浏览次数:1778

        为了鼓励东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使之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RAL)自2001年起,每年出资15万元,在东北大学设立RAL奖学金。

奖学金名称定为:东北大学RAL奖学金

第一章 奖励对象及评审条件

第一条 奖励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东北大学在籍的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范围主要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评选。超期学习的研究生不在评选范围。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自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作风正派,学风端正,品德良好。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取得优良成绩。
3). 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方面表现突出。
4). 关心集体,服从大局,积极主动承担任务,并能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5). 为鼓励优秀应届本科生到国家重点实验室学习,对新录取的硕士生,其本科平均总成绩为同年级前五名者,直接列为获一等奖学金人选。(注:尖子班学生不单独列入一等奖学金条件) 

第三条 奖学金等级、金额及名额
1). 一等: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10人左右。
2). 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每年评选20人左右。
3). 三等: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评选50人左右。

第二章 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东北大学领导、研究生院负责人和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组成。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第五条 奖学金评审程序
1). 申请奖学金者需个人提出申请,国家重点实验室按评选条件推荐获奖人选,填写《东北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奖学金申请表》,报奖学金评选办公室,进行初评。
2). 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初评工作,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初选名单。
3).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按获奖等级、名额最后确定获奖名单。

第三章 评选时间

第六条 本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第七条 评选时间
每年10月上旬审定获奖名单,10月下旬公布获奖名单,召开颁奖会,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