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L主任刘相华教授被授予沈阳市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人:Super User  发布时间:2006-04-21  浏览次数:1640

    2006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了沈阳市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表彰大会。RAL主任刘相华教授被授予沈阳市劳动模范称号。出席此次大会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

    近年来,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沈阳老工业基地的伟大实践中,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取得了新的成绩,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一大批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授予100个单位为沈阳市先进单位称号,授予490名同志为沈阳市劳动模范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加倍努力工作,再创佳绩,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推进沈阳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