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RAL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依据国家和东北大学的财务管理制度,现制定如下财务报销规定及流程。
一、报销规定
1、专利费-附专利申请书首页和报出文件确认书;并标明是申报费、授权费还是专利维护年费;对申请的专利由办公室登记跟踪,即使最终没有申请下来,也能够总结原因。
2、论文版面费-附论文录用通知和论文原稿。
3、差旅费-报销单上出差任务写:科研、学术交流或调研;
4、报销粘贴纸上的验收证明人必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字;
5、表中既有单位负责人又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地方,课题负责人要在项目负责人位置靠后部签字;
6、会议费-按学校规定需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薄和会议预算表;
7、不符合学校财务正常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如(国内差旅)研究生的飞机票、高铁一等座及公务座、三等舱以上标准的轮船票等一律不予报销,副教授及以下教工的飞机票、高铁一等座及公务座、三等舱以上标准的轮船票等原则上不予报销;
8、规定中未提到的事宜均按学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特殊办理。
二、报账流程
1.收发报销单时间:
收报销单:周一到周五;
发报销单:周一;
临时或特殊事宜特殊处理。
2.报销单审核流程

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
东北大学轧制技术及连轧自动化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